校长办公室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遵照校长意见,了解、检查、督促办理全校行政有关工作。
三、办理学校行政公文的起草和组织综合性行政工作的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等文件。
四、根据校长的意图,安排校长办公会议及组织有关全校性会议,做好记录,根据需要发出纪要或会议决定,抄报有关部门。并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组织拟订有关全校性的规章制度,以学校或校长名义发布有关行政事项的通知、布告、通告等。
六、负责接待、安排上级机关或兄弟单位行政领导的检查、访问等工作。
七、负责接待处理有关行政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八、负责学校行政公文的起草、核稿、编号、登记与印发等工作。管理通讯、行政报刊的经费。
九、掌握校印及校长的印章使用,按规定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和证明文件。
十、负责组织安排节、假日及干部值班,遵照学校工作要点,安排好每周工作日程。
十一、负责三楼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安排,负责添置机关必要的设备。
十二、调度小汽车。
十三、协助主管的校领导,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校容卫生整洁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大事记,编写校史及校友录。
十五、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学院动态,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工作,与党委办公室共同编印《绍兴文理学院简报》。
十六、负责全校档案工作,搞好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年报。
十七、负责外事、留学生管理工作和办学资金筹措工作。
十八、积极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