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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学院[2000]150号
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校内管理
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稿)》的通知
各院(系)处部、直属部门:
现将《绍兴文理学院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稿)》印发给你们,请在试行过程中,结合学校和部门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绍兴文理学院
二OOO年九月三十日
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稿)
一、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换运行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明确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要求。
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学校管理机构,调整教学、科研组织方式,明确校部管理机构基本职能,分离服务职能、经营职能,划出教辅部门,形成一支精兵强将的队伍。
改变校级办事机构管得过多、统得过死、权力过分集中,造成系级梗塞的现象,把日常管理的权限下放到二级学院或系,增强基层管理活力,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主动、积极、充满生机的运行机制。
简政放权的总原则是实行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岗位管理的结合。学校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实行学院制,二级学院作为办学实体。实行学院制(以下简称二级学院或分院)的管理原则是:实行学校目标管理,分院过程管理,系级岗位管理。未实行分院制的以系级管理为基础,实行学校目标管理,系级过程管理,同时落实岗位管理。
二、调整机构和紧缩编制
校部管理机构在数量上控制在15个左右,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职能相近的部门实行合并或合署。同时对学校发展有益而必须设立的部门可以新设。
划出教辅部门和服务部门。图书馆、学报、综合档案室、电教中心、网控中心等为教辅部门或业务部门。文印、教材、电讯、收发等服务部门可按企业化运作,实行经济核算,计量计费计酬,与机关脱钩。
总务后勤和校办产业实行社会化,按小机关大实体实行体制转型。实体部分与学校事业编制逐步实行剥离。
精兵简政,紧缩编制,实行按岗按需聘用。校部机关按基本教育规模编制数的7%控制定编。全校行政机关人员按基本教育规模编制数的13%左右定编。机关富余人员部分充实二级学院及系科,部分流向教辅部门或后勤部门,部分退休或提前退养。
配齐、配好分院和系的党政领导及其它党政管理人员。实行分院院长、系主任负责制,并明确内部各自的职责分工。分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2至3人。党政正、副书记各1人。二级学院领导中,至少应有一名专职从事管理的干部。分院设立院办公室,分别落实日常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党务工作。设立学院的系属于教学组织机构。二级学院和所属系要避免重复设置机构,重复配置干部,二级学院的资源应重新优化组合,以提高办学效益。未建二级学院的直属系室要确定一名专职的党政领导坐班处理日常工作,或安排党政领导轮流值班。
三、明确职责和理顺关系
学校近期实行院、二级学院或系、系室(科)三级管理体制。
(一)学校的主要职责:把握方向,制订政策,统筹规划,协调平衡,宏观指导,监督考核,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校级综合部门和办事机构应围绕这一要求确定自己的职责。
(二)二级学院和直属系的主要职责:
分院或直属系是学校领导下的一级行政组织,具有管理和组织本部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功能。实行分院院长系主任负责制,党总支起监督保证作用。分院院长或系主任受学校委派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学校全面负责,对内统一指挥。
分院或系的主要职权是: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和对外交流等。并提交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方案和教学科研组织方式的调整意见。同时,要保证学科的发展方向;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学校各项决策的实施;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保证科研和技术开发任务的完成;保证师资建设的加强;保证教职工生活待遇的逐步提高;保证维护本部门的设备设施;保证部门的稳定和安定。
(三)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及系室的职权划分
教学工作的职权划分
教务处:
1、制订全校教育规划、工作计划、教改方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提出全校专业设置、专业方向的调整意见,负责新专业设置的申报。
3、审定系级教学计划和教改方案。审定实验室的设置。
4、审定全校各专业教学实践环节计划,指导与检查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情况。协助二级学院或系建立实习基地。
5、负责安排全校教学任务。
6、组织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7、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教学质量的调研与监控,评估各分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情况。
8、制订教师、学生的奖惩条例和审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教籍、学籍事项。
9、分配全校教学经费、教学用房和教学津贴。
二级学院及系室:
1、
拟定本部门教学工作计划,提出本部门教学改革方案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2、就本部门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等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制定(修订)本系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所开各课程教学大纲,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4、根据教学计划,制定、组织本系各项教学实践环节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和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毕业论文答辩、评分工作。
5、根据上级要求完成有关原始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向教务处及时提供教改信息。
6、负责本部门学籍管理工作,审批学生缓考、重修的申请,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负责进修生、旁听生学籍管理工作。
7、落实本系每学期教学任务,承担全校性公共课和交叉课教学任务,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组织开课工作及新教师的试讲(试作)工作。
8、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有效地组织、协调、控制、监督各个教学环节,组织本系(部)教学改革的研究与讨论。
9、加强教材建设,组织教材编写、修改工作,提出本系各课程及外系交叉课的教材选用意见。
10、制定本部门教学人员的培养计划,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部门教学人员的晋升、进修、奖惩等工作;提出引进和辞退教学人员的建议。
11、管理本部门教学经费。
12、负责保管置于各部门的教学设备设施。
13、负责本部门日常语言文字工作。
14、根据学校成人教学工作计划,拟定和实施本部门的成教计划和管理工作。并接受成教学院的指导监督。为民办学院提供实验、实习、上课的有关条件,根据民办学院和成教学院要求,配备优秀教师开课。
科研工作的职权划分
科研处:
1、制订科研和技术开发的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订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做好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积极组织争取横向科研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4、对科技成果组织鉴定、申报和宣传。
5、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分配。
6、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和科技活动。
7、管理研究所、室等科研机构,并负责考核。
8、做好重点学科的组织申报、评审及建设管理工作。
二级学院及系室:
1、编制并落实本部门科研计划。协调教学和科研的安排,以及跨学科的科研协作。
2、组织教师申报各级纵向科研项目,争取横向合作科研项目。
3、做好本部门科研成果的报奖、汇编等工作。
4、做好本部门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及其津贴的发放等相关工作。
5、组织本部门的学术活动。
6、编制并落实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重点学科、申报硕士点的工作。
7、负责本部门有关科研材料的归档工作。
人事工作的职权划分
人事处:
1、提出全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人事调配计划和有关人事制度。
2、负责全校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
3、会同党委组织部提出全校编制及机构、岗位设置方案并报学校和上级通过后实施。
4、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5、负责办理校本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转正、定级、辞退、离职、辞职和停薪留职等审批手续。
6、负责全校工资计划管理,制订校内分配办法,会同财务处核定分配总量。
7、提出人员调动意见和校本部人员延聘返聘的审批。
8、负责离休人员、编余人员、未聘人员和校本部计划外用工的管理。
二级学院及系室:
1、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在核定编制内按规定确定引进人选并做好考察工作和联系工作。
2、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评议,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聘任。
3、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转正、定级的考核,有权提出辞退、辞职和停薪留职的意见,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4、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考核,根据国家有关奖惩条例,对违纪教职工进行警告及以下处分。
5、制订本部门内部分配办法。在核定的总量内自主分配,并接受学校指导和监督。
6、负责本部门的师资培训工作。并决定培训和学历提高人员的选送。
7、负责好本部门兼职教授聘用的考察、联系、接待等工作。
8、保持和本部门退休的教职工的联系。负责处理慰问伤病人员及死亡善后事宜。
学生工作的职权划分
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1、制订全校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包括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生教育、劳动教育、军事训练等),对各部门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
2、建立学生工作信息网络体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思想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教育引导。
3、加强对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积极做好校级团学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
4、组织协调全校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负责学生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学生刊物的管理指导工作。
5、制订完善校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
6、负责全校性的学生奖惩工作。会同所院系对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7、建立学生特困生档案,积极筹措校爱心基金,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8、拟定并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9、编报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协调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派遣服务工作。
10、制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
二级学院及系室:
1、二级学院建立由党总支负责人为主的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力量,负责对所属系的学生工作实施全面领导和管理。各直属系也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并配备专职辅导员处理日常工作。
2、制订学生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活跃文化生活,提高精神文明水平。加强对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指导。负责本部门团学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3、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导师制、教师联系学生制度、班主任工作责任制等。
4、组织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等活动,加强学风、班风建设。根据教学组织形式和学生寝室管理模式的变化,要加强学生工作信息网络体系,落实专人负责与室管中心的联系和配合,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5、负责本部门学生的奖惩事项。负责对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
6、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积极实施各种帮困办法。
7、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帮助和推荐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
财务工作的职权划分
计划财务处:
1、根据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适合于学校的财务工作实施细则。
2、制订年度综合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并编制年度决算。加强对二级学院人财物资源综合优化配置的措施,加强对教学成本的核算,及时提出资金设备投入的意见,并参与项目管理。
3、根据各部门(系)承担的任务和特点,按教师工作量和学生人数,会同教务处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经费分配标准,把相关的经费切块到各部门。
4、根据国家教育、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规定,制订和完善收费管理办法,统一管理票证收据。
5、负责成人教育办学收支的统一核算和管理,制定经济政策,考核办学经济效益。
6、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及日常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转作经营性的资产承担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
7、分析研究和掌握学校资金的动态平衡,集中财力,调剂使用资金。
8、及时、高效地做好报销、核算、存贷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9、负责学校本级财务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指导、检查、监督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二级财务部门,委派二级财务机构人员。
11、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考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级学院及系室:
1、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及学校有关制度,制订本部门的实施办法。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实行财务“一支笔”审签。
2、制订部门资金措施方案,落实大型项目投资责任制。通过学校贷款贴息资助,争取社会联建实验室,争取科研经费,教职工自制设备等途径,壮大部门办学实力。
3、根据学校综合预算,有权根据部门实际对分配(划拨)的除专项经费以外的各项包干经费和办班收入进行统筹,并提出本部门财务计划和预算方案,保持收支平衡。
4、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办班创收的收费标准,负责票据的领用和结报工作,及时、足额地上交各项收入和社会服务收入资金。
5、积极组织创收,广开财源,挖掘潜力。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充分、合理利用房屋、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落实日常的维修保养措施,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6、有权综合部门创收收入和学校奖金分配指标组织分配。并接受学校人事、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
资产工作的职权划分
校资产管理部门(教务处设备科、后勤办资产管理科):
后勤办资产管理科:
1、对学校土地房屋产权进行登记管理,对学校拥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进行日常管理(教学用房由教务处提出并落实调配意见。)。
2、对公用房及家属住宅分配提出方案,对公用房屋的维护、维修、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提出学校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细则和实施办法。
3、负责采购配置办公家具及课桌等教学设施。
教务处设备科:
1、根据学校综合预算的经费分配方案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制订学校全年设备购置计划。建立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大额投入的论证机构及机制,并由设备科会同财务处做好基础工作。
2、负责办理专项控制商品的审批手续。负责办理物资采购的审批手续。按政府采购模式实行采购招标或参与政府采购招标会。组织人员验收采购物资。
3、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和办公大件用品的登记管理。
4、负责向同级财政、国资部门办理国有资产的划拨、出售、报废、报损等手续。
二级学院及系室:
1、根据事业的需要,制订本部门的设备采购计划,并报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大项设备投入论证评估、采购领导小组。
2、充分合理利用国有资产,并注重日常维修和保养,保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提出处置资产(包括报废、报损等)的意见。
3、二级学院对学校明确的各类用房、设备等资源实行统一优化配置。在不影响计量、使用功能和内外结构的前提下,由部门提出调整意见,经教务处、后勤办核准后允许调配教学办公用房。
(四)对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及系室的考核
学校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系室职能划分以后,学校要通过述职、民意测评、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系室双向考核等形式,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奖励、经费分配等挂钩。
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分阶段实施
我校管理体制改革要在总体设计、综合考虑的前提下,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具体操作宜分步实施。
第一步,从1999年底起,重点是理顺部门关系和职责。实现重心下移,使系级的管理得到强化。
校部机关实行职能转换,调整管理职能,划出业务部门,剥离后勤部门。
第二步,从2000年起,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紧缩编制、定岗聘任,达到精干高效的目的。在二三年内使学校行政机关人员基本达到规定编制数。筹建工学院、理学院等二级学院,进一步下放人财物管理的自主权。实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强化岗位、绩效挂钩的新的分配制度。
第三步,结合学校整体规划,全面推进学院制改革,重新核定各学院各部门所占有的资产,对用房设备等资源进行合理调整、优化配置,核准教育成本,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
五、附则:
由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办、成教学院修订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本办法自2000年九月一日起全面试行。
绍 兴 文 理 学 院
二OOO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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