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2001]68号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引进特殊人才
待遇问题的补充规定
为积极引进人才,学校在绍学院[2000]39号文件的基础上,对引进海外留学归国的教授、博士作如下规定:
一、安排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并给予2万元的装修补助费。在本校工作满6年后,学校将该住房赠送给本人。
二、科研启动费按原标准执行。根据所带课题或项目情况,学校给予一定的配套设备费。
三、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
绍兴文理学院
二OO一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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