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2000]80号
关于提高博士、副高人员安家费
标准的通知
根据绍学院[2000]39号文件规定和我院人才引进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适当提高作为人才引进的博士和副高职称人员的安家费标准。博士安家费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5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安家费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2.5万元。
绍兴文理学院
二OOO年六月八日
发:人事处、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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