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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校级先进班级集体评定
及奖励暂行办法
为加强班组集体建设,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全班学生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政治上严格要求,思想上积极上进,申请入党及参加党校学习的人数多。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能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活动,成效明显。
2、班组学习风气浓厚,重视专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并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提高多方面的能力素质。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合格率高。师范专业的班级,全班普通话水平考评成绩和使用考评成绩达合格标准。
3、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对班级要求严格,各项管理措施落实。班、团干部以身作则、齐心协力、互相配合,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生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班级凝聚力强。
4、自觉做好环境卫生(包括教室、寝室、包干区)工作,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班级学生积极锻炼身体,全班体育达标率达100%。
5、班组工作能做到期始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二、评选办法
1、校级先进班级一学年评选一次,评奖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20%。
2、在各班级做好书面总结的基础上,各系(院)在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召开由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参加的班级工作考评会议,根据上两学期的考核情况,评选系(院)级先进班级,并在系级先进班级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校级先进班级,并将有关考评推荐材料送交学生处。
3、学校召开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各系(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在会上介绍所在系(院)推荐的班级,然后结合平时班级工作实际进行民主评议,最后将评定结果报学校发文公布。
三、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发给奖状和奖金。
四、本办法自二OOO学年开始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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