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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教学行政用房使用审批制度
为解决教学行政用房宽紧不平衡及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规范和集中用房管理,使有限房产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和使用,有效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建立用房使用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由分管副院长主持,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期中与期末各一次。期中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作微调;期末会议对本学期用房情况进行总结,并为下学期用房调整作准备、提方案。
3、申请用房程序:由用房部门填写用房申报表,说明用房用途;教务处在联席会议确定的原则范围内签署意见,并会商后勤管理办公室,由后管办签署意见;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办公室房产科发放钥匙。
二、各类用房调配实行归口管理。教学、实验用房归口教务处,楼内的办公室调配需会商院长办公室;行政楼办公用房归口院长办公室;南区2号教学楼归口成教分院。后勤管理办公室对全校房产实行总控。
三、用房调配原则
一是按功能配置原则,二是各系科形成块状便于管理原则,三是讲究效益,从紧安排、留有余地原则。
四、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楼、实验楼三年内用房统筹安排计划。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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