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
数据信息
 

 

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1、拟申报学科不与我校现有省级、市级以及第一批校级各层次重点学科的名称重复。
    2、拟申报学科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明显的特色优势,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拟申报学科具有一支稳定的研究梯队(成员不与我校现有省、市级以及第一批校级各层次重点学科的梯队成员重复),职称、学历(位)、年龄结构合理。
    4、拟申报学科各研究方向设置合理,各研究方向与梯队成员的实际工作和科研成果之间的关联度比较紧密。
    5、拟申报学科本科生培养质量较高,招生就业前景较好。
请拟申报学科于11月30日前将《绍兴文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双面打印)报学科建设处(行政楼521),电子版发送至:xkjs@zscas.edu.cn。
    备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三级学科目录》可在学科建设处网页“下载中心”查询。
    联系电话:8834-8945
    联系人:杨福泉 吴福忠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


2007111310593782.doc

学科建设处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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