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理工大学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和增列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关于开展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和增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理工大学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和增列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于2007年已具有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请尽快与浙江理工大学所在学院联系,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表》。浙江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对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资格进行审核。
二、申请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的教师(包括已有某一学科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申请另一学科的硕士生指导教师),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电子稿),并提交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专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科研项目合同或批文等的复印件。)。
所有表格及相关材料在12月29日前,交学科建设处(行政楼521),联系电话:88348956,钟老师,E—mail:xkjs@zscas.edu.cn。
附件:
1.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2.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0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和增列工作的通知
3.2007年我校具有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名单
4.相关表格、填表说明和填表参考材料
20071218101158716.rar
学科建设处
200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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