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职责
  (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负责安排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及党群系统重要会议日程、议题,检查会议准备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发出会议纪要或简报。
    二、负责党委的决议、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
    三、负责全校重要情况的归口报告,收集、整理、传递信息,围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党委中心任务开展信息工作,编印《绍兴文理学院简报》等。
    四、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和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建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上级领导部门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校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党委会重要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的指示、交办事项的催办。
    六、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几个职能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七、负责保密小组、国家安全小组工作和信访工作,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接待和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八、负责党委文件、机要函件、内部刊物的收发、登记、上报、传阅、催办、清退、归档、销毁等机要工作。
    九、负责审核党群系统以党委名义的发文,办理党委公文的呈转、传阅、催办。掌握党委及书记印章的使用,负责审核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印章的刻制,按规定开具党委介绍信和其他证明件。
    十、转送和协助处理校内各单位呈送校党委的请示报告,并向有关单位传达党委的意见。
    十一、办理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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